77779193永利官网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校學〔2017〕49号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營造良好的校風學風,規範學生日常行為,加強學生考勤管理,根據《77779193永利官网學生管理規定》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專科學生(以下簡稱學生)考勤管理。
第二章 考勤範圍
第三條 每學期開學,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内報到,并辦理注冊手續。學校自正式上課之日起對學生實行考勤。
第四條 學生考勤範圍包括課堂教學、學校和學院組織的集體活動、考核、考試、假期結束時按時返校以及其他通知要求考勤的環節。
第五條 學生考勤分為出勤、遲到、早退、曠課、事假、病假、公假等七種。
第六條 學生的課堂考勤由任課教師負責。學生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以曠課1學時計算。累計遲到、早退三次,按曠課1學時計算。
第七條 學生的日常考勤由學院負責,學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實施全天侯考勤。學校實行周日晚點名制度,由學院組織實施。
第三章 請假手續與審批
第八條 學生不能按時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應事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因急事、急症等特殊情況無法事先書面請假的,應采取通信方式請假,事後及時辦理補假手續。
第九條 請假内容包括事假、病假和公假三類:
(一)事假指學生因本人或家庭特殊原因,無法參加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
(二)病假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參加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
(三)公假指學生因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重大活動,或代表學校參加校外競賽、實踐等活動而無法參加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條 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校作曠課處理,課堂教學按實際課時計算,其他缺席一天按6學時計算。
第十一條 學生請事假的,應提供請假事由的證明材料。學生請病假的,應提供校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材料。學生請公假的,應當由組織單位提供證明。
第十二條 請假審批辦法:
(一)4學時以内(含四學時)的請假,由任課教師審批;
(二)4學時以上1日以内(含1日)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三)1日以上3日以内(含3日)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後,由輔導員審批;
(四)3日以上7日以内(含7日)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輔導員審核後,由所在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批準;
(五)7日以上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輔導員審核後,由所在學院研究決定,并報學生處、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
學生外出實習期間,請假事宜由帶隊教師審核,請假審批程序參照以上條款辦理。
學生的請假按照審批程序得到批準後方可離校或不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研究生的以上請假,還需要導師批準,并根據要求簽訂安全承諾書。
第十三條 學生每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2周,因重大傷病或傳染病需要治療或休養的,不得超過7周。學生每學期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7周,逾期應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四條 學生在考試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學生因考試時間沖突、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應事先按教學管理部門規定辦理緩考手續。
第十五條 學生請假必須由本人辦理,因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辦理的,可以委托家人或班長、團支書、班主任辦理,并附有書面委托函或傳真、短信或QQ留言等,并在事後履行補假手續。請假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學生填寫《77779193永利官网學生請假申請表》,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請假原因、請假時間等信息。學院可以根據學校提供的申請表樣式,結合本學院學生特點制作請假申請表。
(二)按照準假權限不同,分别由任課教師、班主任、輔導員、學院逐級審核,經批準後,提前報任課教師備案。
(三)超過7日的請假,學院審批後,到學生處、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
學生請假申請表由各學院(部)存檔、備查,存放期為1年。
第四章 銷假與續假
第十六條 學生本人必須在規定返校時間的第一個工作日内到所在學院銷假。
第十七條 逾期不能銷假的學生,必須提前履行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按曠課處理。
第十八條 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或出具假證明者,一經核實,按照曠課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對違反學生考勤管理規定、擅自離校、無故曠課或缺席集體活動的學生,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或處分。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77779193永利官网學生請假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學校授權學生處負責解釋。